各年级、各班级: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 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2 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决定组织注册登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注册登录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院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 王新辉
副组长:师雷宏、戚红姣
成员:刘俊、许宁、迟旭、宋晓萌、陈司宇、刘烁烁、许佳鑫、姜雨辰、袁熠、韦新雨、学生代表
二、评奖范围
此次评审对象为我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奖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方式
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 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2 号)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
国奖评选:各年级采取差额推荐方式,最终推荐名额将在国奖答辩后确定。
国励评选:各年级采取等额推荐方式,具体推荐名额的分配详见附件1。
五、材料要求
1.请申请的同学仔细查看评审办法、相关细则,填写《国家(国励)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主要获奖情况按照获奖华体会网页版登陆入口倒序排列、必须填写至少一项,除个人签名需手写,其他部分均以打印形式提交,不接受手写。),同时提交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请发至年级邮箱。
注意:所有材料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并予以通报批评。
2.由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后,学生按要求在奖助学金系统(http://award.csu.edu.cn/)申报上填报相关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取消推荐资格。
六、评审程序及华体会网页版登陆入口安排
华体会网页版登陆入口 |
主要事项 |
9月11日 |
学院、各年级下发通知 |
9月12日-9月18日 |
学生个人申请,年级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
9月19日-9月24日 |
国奖答辩,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学生填报系统 |
9月25日-9月27日 |
公示期满后提交学工部 |
七、附加说明
1.本通知下发后,各年级、各班级务必严格按照各奖项章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2. 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提交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材料格式为WORD文档,命名为“注册登录-学生姓名”,以年级为单位汇总,压缩命名为“XX年级优秀事迹材料”文件于9月25日上午12点前发至邮箱liusshuo@csu.edu.cn。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附件5:关于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附件:
1、注册登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
2、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3、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4、国家(国励)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关于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华体会网页版登陆入口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