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注册登录志愿服务工作,保障院内志愿活动的顺利开展,提升志愿者的纪律性与责任意识,经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注册登录志愿者管理制度。请全体志愿者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志愿者行为,维护志愿服务的纪律与秩序,促进志愿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第二条 本制度面向所有参与注册登录志愿服务的志愿者。
第二章 志愿者行为规范
第三条 志愿者在报名志愿活动后,需严格遵守活动的华体会网页版登陆入口安排。活动开始前12小时内请假者,将给予一次警告。如因不可抗因素请假,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予警告。
第四条 在志愿服务当天,志愿者若无故迟到或缺席且未事先告知,影响活动正常开展,将暂停其后续活动参与资格。
第五条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如出现懈怠、不配合等行为,劝诫无效的,将视情节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三章 纪律管理措施
第六条 志愿者累计收到三次警告的,将在一个月内取消报名新志愿活动的资格,且在后续志愿活动中其参与优先权将受到限制。
第七条 志愿者累计三次被取消参与资格的,将在本学年内被取消所有志愿活动的参与资格。
第八条 违反上述行为规范的志愿者,其所在的寝室在注册登录“五好寝室”评优活动中将被扣除部分分数。
第四章 公示与申诉
第九条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注册登录青志协将汇总本次活动中违反上述志愿者行为规范的志愿者名单,并在志愿者联络群中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志愿者的监督。
第十条 公示后,志愿者如对管理结果有异议,可在24小时内向青志协提出申诉。逾期未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华体会网页版登陆入口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请全体志愿者严格遵守此管理制度,树立责任意识,共同营造积极、和谐的志愿服务氛围。
华体会网页版登陆入口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4年11月11日